第三十一章 我欲因之梦吴越_别拿穿越不当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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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我欲因之梦吴越

  当晚,雷钧和方无应带着李白去了食堂,让李白吃了个饱。

  “你们这儿的饭食,初尝十分味美,久而久之就觉得腻。”李白说,“油盐佐料放得太多,菜蔬鲜甜都尝不出来了。”

  “你说你吃个食堂这么挑剔。”方无应敲敲他的碗,“食堂是管饱的地方,你也不看看每个菜的价格。”

  雷钧端了杯茶过来,放在李白面前,“三百多的明前玉露,老贵老贵的,诗仙尝尝吧。”

  李白端起杯子,喝了一口,半晌,皱起眉:“你上当了,这不是好茶。”

  雷钧大惊:“怎会?!我可是在商场名茶专柜买的!”

  “茶质不纯,有腥腥铁锈味儿。虽是明前玉露,但其所生之地必已污糟不堪……”

  苏虹上前打断他:“行了行了,再说下去,连汽油味儿都能被他尝出来。”

  “现代社会污染严重。”方无应打着哈哈,“人人都挑剔,大家就喝风吃烟吧。”

  “可惜了,时间不太够。”雷钧说,“不然真带他上好菜馆搓一顿。”

  “何为时间不够?”李白抬头问。

  “就是说,明天就得把你送回唐朝去了。”苏虹解释道,“你不是这地方的人,对吧?从哪儿来,我们还把你送回哪儿去。”

  “不行!”

  李白的断然拒绝,把所有人都震惊了!

  “我要留在此地。”李白继续说,“我暂时不想回永王麾下,打算就在此地游览。”

  “游览?!你在这儿游览个什么?”

  “此地甚是奇异,和大唐风土截然不同。”李白笑嘻嘻地说,“我还没有看够……”

  “唉哟我的诗仙爷爷,你不回去你想怎么着?”方无应说,“别出幺蛾子!这儿可不是你的盛唐!”

  “我知道这不是大唐,你们这儿比大唐晚了一千多年。”李白慢条斯理地说,“既然闯来了此处,我就必然要弄个明白!”

  “你怎么知道现在比大唐晚了一千年?”苏虹很好奇。

  “我问过王胜平,又问过那名拦下我铁坐骑的官吏,他们都说,大唐已经过去了千年。”李白说,“原来烂柯山竟在此地,我万万没想到啊!”

  “这儿不是烂柯山。”方无应懒懒揉揉眼眶,“诗仙,谪仙,太白同志啊,你这样让我们的工作很难开展,你这属于妨碍国家公务!”

  “我觉得我呆在此地,并不妨害各位呀……”

  “你根本就不是这儿的人,呆在这儿不是给全国人民添乱么?”雷钧也忍不住了,“再说,难道你想老死客乡?我们这儿可不是埋而是烧!你想烧得尸骨无存?!等到把你烧成灰,你妻你儿,他们得多难过!”

  最后这句似乎打动了李白,他毕竟有妻子儿女在大唐,最后,李白点了点头:“好吧,那……我就在此呆一段时间再回去。”

  “不行,你明天就得回去!”

  李白非常不满地看着方无应。

  “是的,你只能呆一夜。”雷钧说,“放心,我们的客栈很不错,三星水平是有的……”

  “既然如此,我不想住客栈。”李白突然说,“我要和你们住在一起。”

  “那怎么成!”苏虹说,“我们都各自有家的。”

  “为何不行?”李白笑道,“谁家有空地,容我借宿一夜又有何不可?”

  苏虹摇头:“反正我家是绝对不行的。”

  小武举手:“和我一块儿住宿舍吧!呃,我今晚值班回不去,诗仙,咱今晚可以论诗通宵!”

  李白一听就摇头:“不要,又论诗?难得观光一晚上……我才不干!再说你们现代人都不通文墨,写的玩意儿狗屁不通!简直糟蹋纸张气死神佛!我才不和你们论诗呢!”

  “……”

  雷钧却道:“你这边宿舍就一张单人床,李白这么大个子,真要过去了往哪儿塞他?难道把堂堂诗仙塞你床底下?”

  苏虹听得起鸡皮疙瘩,她使劲揉揉胳膊:“不然去方无应那边吧?控制组的宿舍是上下床……”

  方无应哼哼冷笑,并不答话。

  雷钧见状,叹了口气:“来我家吧。不好意思没有客房,和我同一间,当然,如果你要求留下,就得戴上这个。”

  他说完,拿出一个紫色塑料手环,看样子很像麦当劳附赠的运动手环。

  “是什么?”

  “说白了,和野地追踪大熊猫所用的仪器是一样的。”

  “大熊猫?”李白好奇,“那是什么?”

  苏虹拿过新闻杂志,翻开赠送台湾熊猫的新闻,指给李白看。

  “啊!这个我见过!”李白说,“见过好几头,很凶悍!我跋涉蜀地时,经常看见它们的踪迹——这就叫大熊猫?”

  “嗯,但是现在它很稀少了,已经成了国宝。”苏虹说,“轻易是见不到的,想见就得给银子。”

  “早知如此,当日我该抓来一头……”

  “可以考虑共同展览:熊猫与诗仙。”苏虹哈哈大笑,“不知是诗仙值钱还是熊猫值钱。”

  “哼,还不如从唐朝来头熊猫呢!”方无应站起身,嘀嘀咕咕走掉了。

  关于李白暂留的问题,凌涓最终还是同意了,主要是考虑到李白此人并无危险性,不是为逃亡以及蓄谋复仇才留下,他纯粹是出于好奇。

  “他住你家,方便么?”凌涓问雷钧,“蕾蕾也在家呢。”

  “蕾蕾有自己的房间,躲进去谁都不理。”雷钧说,“我也就提供个食宿,不麻烦的。”

  凌涓笑道:“其实想想,也很难得——谁能与诗仙同榻?”

  “我对诗人不太感冒。”雷钧耸耸肩。

  “方无应为啥不肯答应?”凌涓问,“他又没家累,正好带着诗仙玩。”

  “不是一类人。方无应受不了李白这种过分天真的性格,一块儿呆久了他就抓狂。”

  凌涓若有所思点点头:“那算了,雷钧,你就对人家多点耐心。”

  “局长,还真把人当大熊猫了?”

  凌涓笑了笑,彼时斜阳愈淡,窗外人声渐起,快到下班时分了。

  局里同意了李白留下的要求,但是要求将他的长剑暂时没收。

  “这是法制社会,不能拿着管制刀具满世界乱跑。”雷钧将李白带到车前,自己拉开门坐上驾驶座,又从窗口看看李白,“愣着干吗?还不上车?”

  “不能……不能让我开么?”

  “不行。”雷钧断然拒绝,“我还想多活两年呢。”

  李白闷闷走到车旁,拉开门坐上副驾驶座:“可我会开车呀。”

  “不是踩了油门往前跑就算会开车了。”雷钧慢条斯理地拽过安全带,“我问你,卡车后面那一排小灯,你都懂是什么意思么?”

  “卡车?”

  “禁止停车的指示牌长啥样儿,你知道么?”

  “呃……”

  “还有,马路中间的双黄线是什么意思,明白么?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“就你这样还开车呢?没把车开到树上真是奇迹。”雷钧叹口气,“把保险带系上吧。”

  “为何还要系这条带子?”

  雷钧干脆弯下腰,替李白扣上保险带:“你现在坐的位置叫Suicideseat,就是说,撞车事故里最容易死亡的座位,俗称自杀座。所以哪怕你不系,被官吏们发现也是要责罚的。”

  一切妥当,雷钧发动了车,没多久,老旧的富康就混入了回家的浩瀚车流之中。

  李白盯着窗外,他眼神中的惊奇已经消失了,只是仍然感觉到有趣。

  “喜欢这儿么?”雷钧问。

  李白却答非所问:“雷兄,你刚才提到法治,是不是法家提的那个法治?”

  “不太一样。法家重刑,严苛寡恩,现代刑罚除死刑外,没有肉体折磨。另外,古代法家是不许民议法的,现代则人人可议论法律。古典法家轻民愚民,现代嘛……总比那时候好一点了,剩下的,今晚你自己看书吧。”

  “雷兄,你家有何人?双亲都还在么?”

  “父母不在此地,在西安。我嘛,好多年没回去了。家里有个女儿,今年十五岁。”

  “哦哦,嫂夫人也在家?”

  雷钧不语,过了会儿,才道:“她杳无音信好多年了。”

  李白看他神色沉郁,也不敢再多问。

  到家,蕾蕾已经回来了,她有些诧异地望着父亲带回来的李白,目光主要集中在李白盘起来的长头发上。

  “是我朋友,搞艺术的,今晚借住咱家。”雷钧低头换鞋,又给李白找了双拖鞋。

  雷蕾在一边咧咧嘴:“呃……叔叔好。叔叔贵姓?”

  “呃,我姓……”

  “姓李,叫……呃,叫李小白。”雷钧打断李白的话,“所以你就叫他‘小白叔叔’——别笑!懂点礼貌。”

  蕾蕾一脸强忍,倒是没笑出声来。

  “还有,蕾蕾,小白叔叔从乡下来的,很多事情都不明白,问到你就耐心解答,不许嫌烦。”

  雷蕾终于笑出来:“没问题!包在我身上。”

  在路上,雷钧就叮嘱过李白,不许告诉外人他是唐朝人,“这是机密,如果说出去会引起很大的麻烦。”他十分严肃地说,“就算是我女儿,也不能将真相告诉他。”

  彼时,雷钧还未想到过,他擅自改动李白的名字,对喜欢蜡笔小新的女儿来说,有多么不妥,因为那晚上作业做完之后,雷蕾竟然真的会去看蜡笔小新。

  所以,直到李白告辞,他始终对自己竟和一条狗同名而耿耿于怀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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